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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努力实现民商事审判工作新跨越
  发布时间:2013-12-01 23:59:12 打印 字号: | |
  “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是党中央从更好地维护战略机遇期的社会和谐稳定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作出的重大战略措施,是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实现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我在学习、实践和审判工作中深深感到三项重点工作为我们开展民商事审判工作指明了方向,抓住了这三项重点工作,就抓住了民商事审判工作的根本,就能够实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的目标。

  一、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做到案结事了。法院的民商事审判工作能够反映出社会发展不同阶段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矛盾,因利益冲突而产主的矛盾也主要承载于个案的审判工作中。为此,我在分管的民商事审判工作中,坚持从找准审判工作为经济社会服务的着力点、结合点、切入点入手,力求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做到案结事了,真正化解社会矛盾。一是坚持能动司法,妥善处理民商事纠纷。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针对我市经济社会形势的变化,围绕“转型发展、跨越发展”的要求,坚持调解优先原则,抓住重点,妥善审理涉企案件、企业破产案件。慎重处理因金融危机引发的相关案件纠纷,及时向有关方面提出预防和解决相关问题的司法建议。在企业需要政策法律方面的帮助时,及时上门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帮助企业解决涉法问题,防范风险。对确有困难的企业认真落实司法救助措施,确保企业能及时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合法权益。妥善审理事关民生的案件。按照依法有序的原则,充分考虑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双方交易基础、交易习惯等因素,精心处理各类纠纷,抓好涉农、涉医、涉交通损害赔偿案件的审判,进一步发挥司法品牌效应,以良好的审判机制、公信的审判效果,维护好人民的根本利益。妥善审理涉重点项目案件。对市里引进的重点工程项目加大司法保护力度,对涉及房屋拆迁、建筑工程、道路施工等纠纷案件,多汇报,多疏导,多协调,保障重大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对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项目,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完善法律风险防控,制定工作预案,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利益。二是创新司法服务形式,畅通民声通道,有效解决人民群众诉求。加大调解力度,实行庭前、庭中、庭后调解、人民陪审员参加调解、指导人民调解在基层化解纠纷等为载体的多元化纠纷调解解决机制,实现诉讼调解与非诉讼调解的有效对接,构建大调解格局。在预防和解决矛盾纠纷过程中按照院里领导联系乡办的规定,我负责联系张村乡,每周与审判人员一同下乡接访群众,与民调组织人员联席办公解决纠纷。经常对企业、涉诉当事人、受害困难户、涉案上访户等重点进行走访,主动访民情、听民意、排民忧、解民难,把每一个矛盾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畅通民声通道,在法院网站开通民意通道、公布个人信箱,公开热线电话、在联系点上设置意见箱等多措并举,切实畅通民声通道,让广大群众意见有处提,建议有处讲;三是进一步加强诉讼调解工作,增强调解意识,把诉讼调解工作贯穿于整个诉讼活动之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注意发现纠纷苗头,重点预防,跟踪调查,及时调处,尽心疏导,进一步提高了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二、以创新社会管理为主线,突出强化能动司法。坚持能动司法推动社会管理创新,是新形势下做好人民法院工作的必然选择。我们必须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从政法工作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意义,要坚持解放思想,紧密结合实际,不断拓宽管理视角,丰富管理内容,创新管理方法,着力拓展司法功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要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建设,充分运用司法手段,主动参与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和社会应急管理机制建设。不断拓展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渠道,采取举办专题研讨班等形式,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提出意见、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建立健全预警机制,把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可能反映在司法领域中的各种情况和问题,预料在先、应对在前,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增强依法经营和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对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影响面广的敏感案件及连锁性案件的研究和指导,加强政策考量,平衡各方利益,灵活采取司法措施,有效解决现实问题,确保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统一。为了更好地掌握了解不同时期社会矛盾的新特点,我们以审委办为中心,在每个庭设立了专职信息员,建立了集“信息采集、录入、研判、决策、运用”于一体的信息处理运作机制,确立了信息在领导决策、调控矛盾、解决纠纷和审判工作中的主导地位,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若干规定》,加大人民法院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合理的沟通、联络和反馈机制。认真回复群众网上留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审判透明度,提高司法公信力。充分借助网络传播范围广、速度快的优势,加强法制宣传,强化普法教育,增强民众法律意识,努力营造人人知法、人人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实现了案件调解率高,当事人服判息诉率高,涉诉信访案件明显下降的良好局面。

  三、扎实推进公正廉洁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审判作风是法官队伍建设的生命线,要把加强审判作风建设作为法院工作的重要任务,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切实强化宗旨意识和服务观念,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帮当事人所需,诚心实意地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坚决克服冷硬横烦和敷衍应付的官僚衙门作风。坚持从小事做起、从细节抓起,规范言行举止,改进服务态度,展示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良好的司法形象。不断加强学习,要做到立法为公,执法为民,构建和谐社会。要带头刻苦学习政治理论和法学知识,在勤奋学习,理论联系实际上做表率。只有精通法律、掌握相关知识,才能在司法过程中身正行端,才能不被时代发展所淘汰,才能担负起历史赋予的重任。在当前形势下,最大的挑战是能力的挑战,最大的危机是本领的危机,最大的恐慌是知识的恐慌。要想解决好这几个问题,根本出路就在于勤奋、刻苦地学习。作为一名法官,只有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立身之本,努力学习掌握新理念、新本领,才能进一步更新执法观念,提高执法能力。在学习上,一是要学习政治理论,坚定政治立场。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基本原理,坚定理想信念。政治上的坚定,来源于理论上的清醒。只有用先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科学发展观理论武装头脑,才能解决好“入党为什么”、“当法官为什么”、“身后留什么”的问题,才能端正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得失观;二是要学知识,提高综合素质。学习哲学、政治、经济学、法学、历史学和科学技术等,扩大知识涉猎面。只有多门类多方位的刻苦钻研和学习,才能拥有渊博的知识,为新时期司法事业作出新贡献;三是要学本领,提高执法素质和办案水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法律知识,掌握驾驭法庭审判能力,只有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向书本学、向周围的同志学、掌握真本领,才能提高服务市场经济的能力、严格执法的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学无止境,贵在坚持,贵在积累,只要坚持不懈地学习,就一定能够在行使审判权过程中,保持清醒的工作思路和司法公正的态度,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现今,办理案件所涉及的人员和领域越来越广,其中随之而来的各种诱惑也日益增多。在新的形势下,经受得住诱惑的考验,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对此,在作风建设方面,要以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带领大家认真学好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内涵,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司法审判工作之中。建立征求当事人意见制度,每件案件都要发放监督卡,以对审审判人员在行使职务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纠正和处理;在法庭设立当事人意见箱,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同时要深入到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征求群众与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二是党风廉政机制。做到廉洁自律,建立了“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和“不必为”的保障机制,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规定的工作职责,严格执行中纪委的“四条禁令”和法院干警“八不准”,坚持廉洁自律、秉公执法。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带头做到;要求干警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三是案件跟踪监督机制。在办理每一起案件中,都建立了登记卡,并将监督内容发给案件当事人和有关单位,看干警在办案中有无吃、拿、卡、要等违法乱纪行为或失误与错案现象,发现问题,一查到底。四是案件请示报告制度。对有碍社会稳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及时向市委等领导报告案件的审理进展情况,对办案中遇到的阻力、困难和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依法办理,避免越权办案或超审限办案。五是人大监督机制。始终坚持人大及其代表的监督,经常向人大汇报工作、接受监督,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六是舆论监督机制。进一步深化审务公开,设立举报电话,并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评价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反腐倡廉等工作,确保公正廉洁执法,切实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总之,三项重点工作是人民法院进一步履行审判服务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中心工作,也是当前人民法院源头性、根本性和基础性的工作。我们要把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与全面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推动法院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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