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日危险驾驶罪入刑以来,我院共审理危险驾驶罪案件58案58人。面对我市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多发势头,4月3日上午,刑二庭组织60余名侯运驾校的学员旁听了两起危险驾驶案件的庭审和宣判,旨在告诫学员们从内心自觉抵制酒后驾车的危险行为。
庭审前,刑二庭给学员们发放了印制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的条文、《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资料。
在这两起案件中,二被告均为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二轮摩托车,虽没有造成交通事故,但已危害了公共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二被告均已构成危险驾驶罪。
庭审后,学员们进行了讨论,发表各自的感言。他们感谢法院给这个机会,让他们上了一堂生动深刻的法制教育课。他们从两个案例中理解了“开车不喝酒,酒后莫开车”的真正含义。纷纷表示,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一定做到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鉴于良好的旁听效果,刑二庭与侯运驾校建立了长效旁听机制,每次危险驾驶罪案件的开庭都提前联系,确保每一批学员在取得驾驶执照前都能接受一次这样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