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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马市人民法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4-05-06 16:17:42 打印 字号: | |
  根据《中共侯马市委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侯发〔2014〕3号),结合侯马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大意义

  在全党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重大部署,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是顺应群众期盼、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重大部署,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大举措。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于教育引导我院全体干警强化宗旨意识、增强群众观念、改进司法作风,加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全院干警要深刻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委的重要决策部署上来,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对人民司法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投入到教育实践活动中来,切实增强宗旨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更好地发挥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切实做好涉法涉诉群众工作,促进公正司法为民司法。

  二、指导思想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为重点,切实加强全体党员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省委、临汾市委和侯马市委一系列贯彻措施等规定。突出抓好司法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发挥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为全面落实侯马市“三三”发展战略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司法服务。

  三、基本原则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着重把握以下基本原则: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道德品行教育,引导党员、干警树立宗旨意识、增强群众观念,联系思想实际、改造主观世界,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坚持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抛开面子、揭短亮丑的勇气,以动真碰硬、敢于交锋的精神,以深挖根源、触动灵魂的态度,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真正让党员、干部思想受到教育,作风得到改进,行为更加规范。坚持开门搞活动,每个环节、每项工作都让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请群众评判,整改措施结果及时向群众公布反馈。坚持讲求实效,努力在解决作风不实、不正和行为不廉上取得实效,在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取得实效。坚持分类指导,针对业务庭室、司法政务部门的不同情况,找准各自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提出适合各自特点的目标要求和办法措施。坚持领导带头,上级带下级,院长带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带一般干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

  四、总体要求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要贯穿“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照镜子”,主要是以党章为镜,对照党的纪律、群众期盼、先进典型,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在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上摆问题、找差距、明方向,自觉加强党性修养,践行党的宗旨。“正衣冠”,主要是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勇于正视缺点和不足,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敢于触及思想、正视矛盾和问题,从自己做起,从现在改起,端正行为,改进作风,保持共产党人良好形象。“洗洗澡”,主要是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分析出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原因,清洗思想和行为上的灰尘,既要解决实际问题,更要解决思想问题,保持共产党人政治本色。“治治病”,主要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对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提醒,对问题严重的进行查处,对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并强化建章立制,建立起根治有关问题的长效机制。

  五、目标任务

  教育实践活动的对象范围是:院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科级干部和全体党员。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目标任务是:以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为着力点,以改进司法作风为重点,把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案效率,规范案件流程,树立公正司法、为民司法良好形象等作为活动目标。注重查找和解决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的问题;服务不到位,作风粗暴,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司法不作为、乱作为,滥用职权、执法不公,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努力达到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牢固。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宗旨意识,增强群众观点,积极倡导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和法学理论的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自觉抵制西方错误政治观点、法学观点的影响,增强建设和捍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自觉性、坚定性,确保审判工作的正确方向。二是司法作风进一步改善。认真、严谨、高效地做好审判执行各个环节工作,防止和克服精神懈怠、办案拖沓等问题,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坚决清除和抵制做事贪图虚名、弄虚作假,热衷于造声势、出风头,喜欢讲大话、套话、空话,敬业精神不强、服务态度较差,生活作风奢靡、过分追求享受,特权思想严重、漠视群众利益和诉求等不良现象,严格依法办案,规范法律适用,严格裁判标准,真正做到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三是为民务实清廉要求进一步落实。为民,就是要在司法审判活动中坚持以人为本、人民至上,坚持立党为公、司法为民,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一切服务群众,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务实,就是要实事求是、真抓实干,方便诉讼,依法办案,坚持公正与效率并举,切实保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高度统一,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清廉,就是要坚决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廉政准则,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自觉净化司法环境,带头规范司法行为,正确行使审判权,增强反腐倡廉和拒腐防变自觉性。

  六、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这次教育实践活动从3月20日启动,到7月中旬基本完成。我院教育实践活动分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等三个环节进行。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教育实践并重,坚持边学边查边改,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把领导带头贯穿始终,把开门搞活动贯穿始终,把整风精神贯穿始终,把统筹兼顾贯穿始终,把正风肃纪贯穿始终,把解决问题贯穿始终,把建章立制贯穿始终,使各个环节的要求互相衔接、贯通起来。在严格遵循基本环节不变通、不走样的基础上,结合法院工作特色,通过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载体,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做好法院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力求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双丰收”,确保取得实效。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3月7日至4月20日)

  1.抓好理论武装,多种形式组织学习

  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干警周二、五学习日制度,通过召开党支部会和部门学习会等形式,认真抓好学习教育。一是原原本本学。采取个人学、集体学、讨论学、辅导学等方式,认真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及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廉政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内容。学习时间不少于10天,围绕学习内容组织讨论交流不少于2次、讲党课1次。二是围绕主题学。要围绕“践行党的宗旨·服务转型跨越”主题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论述,进行广泛学习讨论。组织观看《周恩来的四个昼夜》和《苏联亡党亡国20年祭》等专题片,深化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三是对照镜子学。要对照群众期盼这面镜子,注重倾听民意;要对照革命先辈这面镜子,开展革命传统教育;要对照“先进典型”这面镜子,抓好活动的“比学赶帮超”;要对照“反面典型”这面镜子,以“治治病”为主攻方向,组织观看腐败典型警示教育案例,抓好廉洁司法教育。

  2.坚持多措多举,广泛征求意见

  坚持开门搞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进行个别访谈、开展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开通专线电话等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广泛征求意见建议。院领导班子成员带队,部门负责人参加,广泛征求群众对法院班子及成员和干警工作的意见。结合信访接待日、院领导包乡办、法官联系村和巡回审判活动,听取有关人员对法院的建议和意见。邀请部分“两代表一委员”和服务对象,旁听庭审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开展带案下访和司法宣传活动,听取基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要原汁原味、毫不保留地将征集到的意见进行梳理汇总,并在一定范围内反馈通报,为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及解决问题打好基础。

  3.坚持边学习边整改

  要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汇总,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同时对司法便民工作、司法行为规范情况、警车使用管理情况等群众看得见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改,做到边学边查、立行立改,让群众从活动一开始就看到变化、见到成效。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4月21日至6月3日)

  1.深入查摆突出问题。对照党的纪律、廉政准则、审判纪律、人民法院有关规章制度,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等方式,认真查摆“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召开领导班子集体会会诊,逐项梳理分析群众提出的意见。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要坚持边查边改,能立即解决的迅速整改,不能立即解决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切实做到有部署、有行动、有进展、有落实。

  2.深入开展谈心交心活动。院长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同志谈心,各部门负责同志要与本部门成员逐一谈心。努力把问题谈开、把思想谈通、消除隔阂、形成共识。并主动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约谈。谈心的主要内容是,征求对方对自己存在问题的意见和改进建议。谈话时间要充分,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问题和不足;对拟在会上开展批评的问题,要充分沟通和交换意见,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会前。各党支部要组织内部广泛开展谈心交心,支部负责人要带头谈,既要谈自己的问题,又要勇于指出对方的问题,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主动认领,并相互提醒。

  3. 撰写对照检查材料。院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对查摆出的突出问题,深刻进行自我剖析,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要逐项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要作出说明。要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等方面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由“一把手”主持起草,要召开2次以上班子会议进行集体讨论修改,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建议。对照检查材料要个人亲自动手撰写,不能由其他人代劳。院长要认真审核每位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每一名党员对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完成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并提交所在支部,其中各部门负责人和支部书记的个人剖析材料同时提交院活动领导组。

  4.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院活动领导组要与市督导组协商确定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时间,提前制定民主生活会专项方案,并报督导组审核,市委督导组要参加班子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要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和“四风”问题进行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院班子民主生活会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要求,用时不少于一个工作日,院领导班子成员发言不少于40分钟;民主生活会期间,党员领导干部不能安排出差。班子中的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可邀请列席民主生活会,不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要严格程序要求,确保民主生活会质量。会前,再普遍开展一次谈心谈话活动;会上,班子负责同志代表班子作对照检查,带头查摆个人问题、带头开展自我批评,并对每一位班子成员至少提出3条意见建议。班子成员对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及班子成员之间至少要提出2条意见建议。批评和自我批评要既揭短亮丑、动真碰硬,又实事求是、出于公心,不发泄私愤,不搞无原则纠纷;各支部根据自身实际合理安排本支部的组织生活会,部门负责人和科级干部同志的发言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全体党员同志都要向组织认真汇报自我剖析和查摆结果,有一说一、有二说二,敢于揭短亮丑,真正“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院班子成员要全程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同时做好督导点评。会后,要在一定范围内适时通报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有关情况,并再次征求意见和建议,努力使民主组织生活会开得公开、透明、民主,真正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5.组织开展“回头看”。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回头看”。主要做到“六看”:看学习教育是否扎实。主要看集中学习时间和次数是否达到规定要求,《实施方案》规定的学习篇目是否都认真研读;看查摆问题是否聚焦。主要看是否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意见,查摆问题有无遗漏,征求意见环节后是否有新的问题产生;看自我剖析是否深刻。主要看对照检查材料是否触及思想、触动灵魂;看谈心交心是否充分。主要看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与每名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同志之间是否都进行了谈心交心,是否达到了沟通思想、增进共识的目的;看开展批评是否认真。主要看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是否按规定要求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是否真的揭短亮丑、相互提醒、真诚帮助,达到红了脸、出了汗、加了油、鼓了劲的效果;看边整边改是否见效。主要看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解决,“四风”问题是否解决,干部群众是否满意。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6月6日至7月15日)

  1.制定整改方案、坚持边整边改。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认真抓好整改落实。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分解细化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建立整改台账并落实整改要求。整改方案经督导组审阅同意后,报上级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领导班子成员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个人整改措施,报主要负责人审阅后公示备案;党员个人整改措施,报各支部备案。

  2.开展专项治理、集中整风肃纪。对照“四风”和查摆的突出问题,在全院开展一次“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治理活动。在反对形式主义方面,重点治理清除和抵制做事贪图虚名、弄虚作假,热衷于造声势、出风头,喜欢讲大话、套话、空话等问题;在反对官僚主义方面,专项治理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违反程序、滥用职权、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在反对享乐主义方面,要重点治理精神懈怠、不思进取、追逐名利、工作拈轻怕重、安于现状,办案质量效率不高等现象;在反对奢靡之风方面,深入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清退违规用房和车辆,违规接受律师或案件当事人请吃、借开会调研考察培训等名义变相旅游。治理过程中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区别情况、对症下药,对司法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干警进行教育提醒,对问题严重的进行严肃查处,对长期不起作用甚至起负作用的党员,进行严肃教育,不合格的要严肃党纪、给予组织处理。

  3.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和司法作风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分析梳理,对目前实施的司法便民利民制度、司法公开制度、司法廉洁制度、审判管理制度、法官行为规范等执行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和调研,深入分析影响制度落实原因,提出解决措施,抓好落实;堵塞制度漏洞。通过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形成靠执行制度解决作风问题的长效机制,坚持以制度管事、管人,建立健全司法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4.召开总结评议大会。适时召开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梳理汇总活动中出现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对继续抓好教育实践活动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提出要求,不断巩固扩大活动成果;对领导班子及成员开展活动情况和整改落实效果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要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七、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搞好我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霍向阳为组长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组。领导组下设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政治处主任李建胜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从政治处、纪检监察室、办公室、审委办和支部抽调人员组成。各支部书记和部门负责人为本支部和部门教育实践活动第一责任人。

  (二)加强督促检查。领导组要加强对我院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督查指导,掌握活动进展情况,确保每一环节、每一方法步骤落到实处,力戒形式主义,真正做到“不虚、不空、不偏”。并及时发现并解决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总结交流经验。

  (三)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接受市委督导组的指导和监督,及时汇报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认真听取督导组的工作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要充分吸收群众参与,及时公布有关情况,虚心接受群众监督。教育实践活动启动前和开展中形成的活动方案、动员报告、个人对照材料、整改方案、专项整治方案、制度建设等重要文件和内容,都要提前经督导组审核把关后报上一级活动办备案审查。

  (四)抓好舆论宣传。大力宣传我院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新举措、新进展和新成效,宣传我院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努力为我院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注重统筹兼顾。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执法办案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既要突出抓好教育实践活动,又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工作,做到教育实践活动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促进”,以法院各项工作全面提升来体现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以教育实践活动全力推动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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