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马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霍向阳
同志们: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自上而下分两批进行。第一批活动已于今年1月底基本结束,第二批活动对象是市、县两级领导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基层党组织,现在已正式启动,到今年9月底结束。中央对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高度重视,召开了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紧迫性,明确提出了第二批活动的方针、原则和目标要求,为我们开展活动指明了方向。3月6日,侯马市委召开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市委书记李朝旗作了动员讲话。按照市委部署,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并报市委督导组同意,我院从今天开始,在全院党员干警中正式启动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是我院今年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刚才,李建胜主任宣读了《实施方案》,我们要按照方案的要求,紧紧围绕重点任务,牢牢把握关键环节,努力把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抓出成效、抓出特色、抓出影响。为确保这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是顺应群众期盼、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重大部署,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举措,对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群众路线关系着党和国家事业的兴衰成败,更是人民法院实现科学发展、更好为大局服务的有力保障
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贯穿于党的一切工作之中。它是在革命战争年代产生的,讲的是党和群众的关系问题,基本含义概括起来,就是党章中所说的“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到现在,要实现中国梦,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我们面临许多新的困难和挑战,但最大问题,就是党群干群关系问题。
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的司法机关,司法工作是履行国家职能、巩固国家政权的重要方式,是党和国家大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法院工作的科学发展,有利于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有利于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民幸福,有利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法官如何对待人民群众是一个根本立场问题,也是人民法官世界观的问题,是党性问题,更是司法良知和执法理念问题。人民法院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按照党的优良传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规律,把群众路线深深植根于法院干警的思想和行动之中,保持发扬法院优良作风,从而提高队伍素质,提高审判质量,促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为法治中国、平安中国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二)人民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确保司法公正、提升法院司法公信力的有效途径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了要加强司法公信建设,而司法公信的提升首要的就是做到公正司法,做到公正,自然就会赢得群众的信任和信赖。公正不仅要在案件实体裁判上给人民群众一个说法,也要让人民群众感受到裁判过程的公正,感受到我国法律制度的温暖和关怀,从这方面来讲,司法作风、群众工作的能力就显得尤为重要。现在,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反映还比较大,影响司法公正的原因也很多,有相当一部分与司法作风不当、不实、不廉有关。有的干警群众观念不强,漠视群众诉求,这些问题都严重影响司法公信力。从根本上讲,就是这些同志思想和行为违背了党的根本宗旨,背离了群众路线。我们开展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把个别同志群众路线这根弦绷一绷,把党性修养正一正,把党员义务理一理,把党纪国法紧一紧,以作风的改变提升司法公信力,切实达到习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目标。
(三)人民法院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是践行司法为民的客观要求
人民司法是人民的司法,只有教育引导广大干警把为民司法牢记在心,才能带着群众感情办案,也才能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从我国目前的国情看,不管形势怎么变,条件怎么变,环境怎么变,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始终不能变,人民法院的群众立场、群众路线、群众感情不能变。如果割裂法官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机械办案,我们的审判工作就会遇到更多的困难。因此,人民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就是要强调人民法官任何时候都要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法院工作的第一标准,使人民法院的司法审判工作获得人民群众最广泛的支持。
二、紧密联系工作实际,着力在解决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上下功夫
一是要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这条主线,突出“为民、务实、清廉”这个主题,认真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中央决定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目的和初衷就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这是党的力量所系、生命所在,只有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才能提高党的威信,赢得群众拥护,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使我们党不断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对人民法院来讲,为民就是要在司法为民上下功夫。要不断增进群众感情,切实克服高高在上的思想和行为,着力解决当事人的诉讼执行等难题,落实司法为民各项具体措施,全心全意地通过审判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务实就是要在改进司法作风上下功夫,严格依法按程序办案,求真务实,公开透明,严谨细致,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清廉就是要在确保司法廉洁上下功夫,常怀敬畏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拂心灵之尘,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筑牢杜绝奢靡、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中央要求,这次教育实践活动要借鉴延安整风经验,把“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贯彻始终。那么,对我们法官来说,“照镜子”就是以党章为镜,对照党的纪律、法院纪律,对照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对照法院系统涌现的宋鱼水、陈燕萍等先进典型,在宗旨意识、为民意识、司法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找差距、分是非,要敢照镜子、勤照镜子,往深里照,往细处照。“正衣冠”就是按照为民、务实、清廉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要求,勇于正视缺点和不足,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严明审判纪律,从自身做起,坚持严格要求,树立法官的良好形象。“洗洗澡”就是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深入分析本部门和自身司法作风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清洗思想上和行为上的灰尘,实现自我净化。做到公公正正办案,清清白白做人。“治治病” 就是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对作风上存在问题的干警进行教育提醒,对问题严重的进行查处,对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以确保司法公正和提高司法公信力来检验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
二是要坚决狠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这次教育实践活动要着力解决“四风”问题,即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当前我院干警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总体是好的,但在“四风”方面也不同程度地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冷硬横推”、“吃拿卡要”、“庸懒散奢”等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不正之风,“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不良现象,庭审中的不规范行为和超审限现象,“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等司法不实、不公、不廉洁行为不同程度存在。下一步还要通过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查摆梳理各自存在的作风问题,敢于揭短亮丑,并要认真分析原因。
发现问题是前提,解决问题是关键。解决我院存在的形式主义问题,关键在于真抓实干,求真务实,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要教育引导全院干警重视学习,深入开展“建学习型党支部,做学习型党员,争创一流业绩活动”,做到学进去、有成效、得提高。把时间精力用在依法公正办案上,用在为当事人排忧解难上,用在政策法规和各项制度的落实上。认真开展好诉前释法、诉讼调解、判后答疑、解疑释惑等各环节的当事人工作,把群众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
解决我院存在的官僚主义问题,关键在于脚踏实地、言行一致,心系群众、一心为民。要坚持热心为群众服务,诚心接受群众监督。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摆正人民公仆的位置,真正把我院各项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的举措落实到位,以满腔热情对待群众,以耐心细致的工作为民解忧。下大气力解决少数法官漠视群众的合法权益,执法不规范,办案拖拉、乱作为和慢作为的问题。
解决我院存在的享乐主义问题,关键在于要认真践行艰苦奋斗、勤政廉政、克己奉公的行为准则。强化全院干警吃苦在前、享乐在后,不畏艰辛、勇于奉献的职业精神,教育和引导广大法官牢固树立心系公正、心系人民、廉洁高效的司法道德观念,牢记“两个务必”,消除特权思想和贪图安逸、无所作为的错误心态,保持人民法官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
解决我院存在的奢靡之风问题,关键在于要坚守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价值观念。要教育全院干警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推进“三公”经费公开,节俭会议、活动经费支出,规范办公用房、严格车辆管理,严禁高消费行为。精打细算、艰苦朴素,勤俭办一切事情。
三是要按照市委部署要求,加强司法为民的制度建设
人民法院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必须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和公正司法,通过执法办案,依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2013年度我院各项指标的考核均取得较好的成绩,这都是经过大家共同努力所得来的,成绩来之不易,必须倍加珍惜。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看到,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相比,我们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不足。我们要以这次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为突破口,注重“四个强化”,脚踏实地地解决好审判纪律作风方面突出问题,不断完善和落实司法便民服务的各项工作机制。第一要强化司法为民观念,做到公正司法。牢固树立人民群众是审判工作根基的意识,筑牢法院工作的基础;强化司法依靠人民、为了人民、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强化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观念;把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把公正司法作为第一责任,依法及时公正地审理好每一起案件。第二要强化便民利民措施的落实,努力提高司法公信。狠抓司法公信建设,坚持人民满意是司法公信的第一标准。坚持带着群众感情办案;坚持以宪法法律为准绳;坚持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坚持司法廉洁,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第三要强化司法公开,推进阳光司法。扎实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立审判执行全程公开机制。加强法院微博及法院网站建设,拓宽司法公开的渠道。加快推进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促进人民参与司法,司法服务人民。第四要强化“窗口” 建设,做到文明司法。全院各部门尤其是立案、信访窗口要从方便群众、及时提供案件信息、改善细化服务措施等方面提高服务群众水平,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让当事人真正感受到方便、快捷、受尊重的司法服务。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通过缓减免交诉讼费等多种方式提供司法救助。
全院各部门要从自身工作出发,对“四风”问题进行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抓住主要矛盾,什么问题突出就着重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紧迫就抓紧解决什么问题。每个部门、每位领导干部、每位干警都要认真查找出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都要解决一两个实际问题,切实让当事人感到教育实践活动带来的新变化。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加强组织领导是确保活动取得成效的重要保证。我们要在市委督导组的督导下,按照我们制定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扎扎实实地将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好,抓出实效。
一是按照方法步骤,抓好各环节工作。按照市委的统一安排,此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间从今天开始,至2014年9底结束。活动中要突出抓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这次教育实践活动在方法步骤上采取统一部署、压茬展开的办法进行,要把上述三个环节的要求贯通起来、衔接起来,在市委督导组的指导下,坚持整体安排、统筹推进,把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抓实抓好。
二是把握基本原则,注意工作方法。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公仆意识,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敢于揭短亮丑,崇尚真理、改正缺点、修正错误,真正让党员、干部思想受到教育、作风得到改进、行为更加规范。坚持“开门搞活动”。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律师等不同群体的意见和建议,深入查找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坚持领导带头、上级带下级、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带一般干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院领导班子成员既是组织者、推进者、监督者,更是活动的参与者,要以普通党员身份把自己摆进去,力争认识高一层、学习深一步、实践先一着、剖析解决问题好一筹。要通过深入联系点,了解情况,指导工作,还要召开座谈会听取对院机关、领导班子和本人的意见建议。
三是注意统筹、创新和宣传引导。要把开展活动与完成各自岗位工作职责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既要严格按照市委规定的环节步骤完成“规定动作”,又要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突出法院特色,突出各部门特色,把握好学习教育、查摆问题、整改落实三个环节,创新活动载体和举措,丰富活动内容,做好“自选动作”。要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和我院“一网两微”,及时了解和听取群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映我院教育实践活动的进展和成效。注重选树典型,用鲜活的事例展示我院开展活动的生动事迹。努力营造一个有利于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良好氛围。
同志们,开展这次教育实践活动,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影响深远。希望大家以良好的精神状态、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扎实的工作作风投入活动之中,以司法作风的不断改进和司法公信力的不断提升,为市委“三三”发展战略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