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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啤酒惹的祸
  发布时间:2014-06-20 16:49:57 打印 字号: | |

近日,刑二庭审结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被告人李某酒后驾车,不仅饱尝了身体疼痛,而且还要接受刑事处罚。

被告人李某每天骑二轮摩托车去打工,月底发了工资约朋友在夜市摊吃饭,饭间喝了几瓶啤酒,之后自己骑摩托车回家。在沿我市紫金山南街由北向南行驶至“利源星城商住楼”附近时,撞到停在马路右侧停车位处的水泥搅拌车上,造成了李某肋骨及右手骨折,路人拨打110120,将李某送往医院就诊。公安干警当时即对其进行了抽血化验,其血液酒精含量118.08mg/ml,侯马市公安局以危险驾驶罪立案,经过刑事诉讼程序被告人李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被告人李某追悔莫及,他说没想到几瓶啤酒惹这么大的祸,今后一定记住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责任编辑:徐利、谷明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