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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存款迅速冻结 促履行三日结案
  发布时间:2014-08-06 10:40:35 打印 字号: | |

     近日,我院调解包某某与刘某某离婚纠纷一案后,达成由刘某某将夫妻共同财产树木补偿款中的30000元给付包某某,但刘某某却迟迟不予给付,包某某随即向我院申请执行。

     我院执行二庭受理后,执行人员于2014年7月11日前往刘某某住所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要求其主动申报财产,刘某某却声称自己没钱也没财产,没能力履行本案义务,使案件陷入僵局。随后执行人员找到包某某,让其提供刘某某的财产线索,包某某的女儿向执行人员反映刘某某得知法院要来人找他,已将钱从农商银行转移,执行人员得知这一条重要线索后,立即前往农商银行进行查询,果不其然,银行工作人员称刘某某已提走现金10000元,但还有30000元尚未提取,为防止刘某某再次进行财产转移,执行人员立即向局领导汇报情况,局领导指示立即采取冻结存款措施,及时冻结刘某某的30000元存款。7月14日,包某某到庭向执行人员反映,称刘某某已主动将30000元给付给她。至此,本案仅仅用了三天的时间就圆满的执结。

责任编辑:徐利、谷明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