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刑二庭审结了一起欺骗他人吸毒案,被告人高某某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13年5月份的一天,高某某与女友梁某在侯马市某宾馆住宿时,高某某趁梁某短暂离开之际,偷偷往梁某的啤酒内投放了含冰毒成分的毒品,梁某返回后饮用了该杯啤酒。后被告人高某某在梁某租住屋内又多次提供毒品与梁某一起吸食,致梁某吸毒成瘾。2013年7月份,被告人高某某还教唆梁某给其妹妹梁某某投放含冰毒的毒品,后梁某未实施,避免了再次对他人造成伤害。
为了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