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春芳:
董俊敏申请执行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联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侯执字第559号执行通知书,责令你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履行通知书确定的义务。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