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设:
本院受理的郭彦虎申请执行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侯马市人民法院(2015)侯执字第33号执行通知书,责令你自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侯马市人民法院(2013)侯民初字第88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自发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一五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