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军:
本院受理乔欢庆与你欠款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5)执字第173号执行通知书,自发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五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