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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张燕琴
  发布时间:2015-10-22 09:29:24 打印 字号: | |

张燕琴: 

    何伟国申请执行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与你无法联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侯执字第374号执行通知书,责令你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履行通知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本公告之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一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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