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被临汾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2015年度“临汾市文明单位标兵”称号,标志着我院“文明创建”工作又迈上一个新台阶。
近年来,在院党组的领导下,我院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大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全院干警踊跃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先后确定了侯马法院院训和法院精神,出版发行共计70余万字的《侯马市人民法院志》;举办了丰富干警文化生活的趣味运动会,弘扬中华美德传递社会正能量的“道德讲堂”;开展了激发全院干警干事创业、建功立业“争先创优”活动,“12.4”公众开放日和法官“五进”活动等。
“临汾市文明单位标兵”的荣誉称号是对我院“文明创建”工作的肯定,更是对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鞭策和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