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我市新田广场人头攒动,此时,广场西侧晋商银行楼顶上的LED广告大屏幕上,正滚动播出带个人信息的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名单,过往路人不时指点评头论足。这一天,我院开始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首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
“执行难”一直是困扰法院的老大难问题,判决生效后,一些被执行人千方百计规避执行。针对这些不诚信的被执行人,最高人民法院于2013年10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了《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对于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具备一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院可以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
根据这一规定,近日,我院充分利用社会媒体资源,在市电视台,新田广场等人员密集区以及我院门口的大屏幕上将第一批289名自然人和33个法人“老赖”黑名单上榜公开“曝晒”,积极发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惩戒和威慑作用,力促被执行人履行确定的义务。仅仅几天时间,已有多名被执行人主动请求法院把自己从“黑名单”中删除,并表示会尽快履行自己的义务。
据悉,我院执行局下一步将会更多批次地公开“老赖”黑名单,公开的个人信息也会更加详细,以此增加社会关注度,增强震摄力,化解执行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