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刑一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就被告人赵某某诈骗一案组织召开了庭前会议。
被告人赵某某诈骗案由市人民检察院向我院提起公诉,刑一庭代理审判员程凌燕具体承办。因此案涉及十名被告人,且指控涉案金额达千余万元,为保障庭审的顺利进行,程凌燕及时组织公诉人和辩护人召开了庭前会议。会议中,控辩双方对回避问题、非法证据排除问题等程序方面进行了协商。随后,双方就各自掌握的证据情况交换了意见,并对庭审过程中的一些细节进行了沟通。
通过组织庭前会议,确保了法庭的集中审理,提高了庭审的质量及效率,更大程度上保障了被害人的诉讼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