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我院路东法庭法官的不懈努力下,一起维权纠纷案得以成功调解。
2015年元月6日早八时,杨某和同事在我市某小区进行暖气改造工程施工作业时,一辆轿车行驶至该路段时将地上放置的铁管子一头碾压翘起并导致正在干活的杨某脚部砸伤。因事发突然,在没有报警的情况下,杨某第一时间被同事送往医院治疗,而肇事车辆早已不知所踪。经医院诊治,杨某左足第二跖骨、左足拇指末关节骨折,杨某需卧床三个月。同年1月12日,在同事的帮助下,杨某写了报案材料并委托同事去报案。后经查证,肇事车辆系车主雇佣工人王某为接送货物使用。理赔时,因各方意见不一致,无奈之下,杨某到法院递交了诉状将车主及肇事司机告上法庭。
路东法庭收到该案后,法官邹林立即向当事人送达了开庭传票,并审理了此案。庭前调查中,法官了解到该肇事车辆在某保险公司购买有交强险及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随后又追加该保险公司作为本案被告。庭审中,邹林法官从法律角度给各方当事人做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最终促使各方当事人达成调解方案,保险公司同意对原告进行理赔,使原告的权益得到保护。
原告接到理赔款时激动地说:“如果不是法院的同志为我们这些小老百姓做主,我们真不知该到哪里去维护自己的权益了,真的是太谢谢你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