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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疏导 庭长晓以利害 撤三案 重拾兄弟情义
  发布时间:2016-08-04 10:42:23 打印 字号: | |

 726,在审监庭庭长宗承宝历经数月的不懈劝解疏导和晓以利害下,原告于某向我院提出了撤诉申请,一起因找不到原告而延期审理的发回重审案件圆满结案。与此同时,本案原告于某与被告李某互为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两起执行案件也以撤回申请结案,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20151127,我院审监庭受理了原告于某与被告李某返还占有物纠纷案件,该案系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1020日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案件。认真阅卷后,宗承宝结合中院发还意见,认为此案案情比较复杂,单纯判决不仅做不到案结事了,也很难做到让当事人心服口服。经过多方寻找和打听,今年4月下旬,宗承宝最终联系到了原告。通过庭审,了解到原、被告原为异姓结拜兄弟,双方因经济纠纷打官司多年,互为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案件在我院执行局有两起,若处理不妥极易引起双方更尖锐的冲突。

为彻底化解原、被告之间的矛盾,宗承宝通过律师、村委会及当事人的亲友反复给双方当事人做法律讲解和利害分析工作,为他们算经济账、感情账,使于某充分认识到“兄弟”间情谊的重要性,加之两起执行案件也是双方互欠债务,最终于某与李某达成和解,均同意撤回起诉和执行申请。

责任编辑:徐利、谷明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