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忠青、赵占祥:
本院执行的王林娃与你二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向你二人公告送达本院(2016)晋1081恢执35号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责令你二人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给付申请执行人王林娃租赁费140000元。逾期不履行的,依法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并将你二人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卫忠青、赵占祥:
本院执行的王林娃与你二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向你二人公告送达本院(2016)晋1081恢执35号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责令你二人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给付申请执行人王林娃租赁费140000元。逾期不履行的,依法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并将你二人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