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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乔昀晖、代文华
  发布时间:2016-12-16 10:46:28 打印 字号: | |

乔昀晖、代文华: 

     本院受理侯马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移送执行你二人罚金一案,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本院 (2016)108150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二人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三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侯马市人民法院

 

 

二O一六年十一月十四日

责任编辑:徐利、谷明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