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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公开开庭审理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发布时间:2018-05-08 11:07:00 打印 字号: | |

5月3日,我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公益诉讼起诉人曲沃县人民检察院诉被告曲沃县国土资源局不履行征收土地出让金法定职责一案,这是我院受理的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也是我院首次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的案件。

公益诉讼起诉人曲沃县人民检察院诉被告曲沃县国土资源局不履行征收土地出让金法定职责一案,我院于2018年4月4日受理后,由于该案是我院受理的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院党组高度重视,指派民三庭庭长杨文兵主审本案。案件审理过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于2018年4月27日公布施行,该法第十六条规定:公益诉讼第一审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七人合议庭审判。我院于5月3日上午9时依法由三名法官和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庭审中,合议庭依法组织了双方当事人进行了举证、质证、辩论和最后陈述,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利,由于该案属新类型案件,合议庭将在评议后择期宣判。临汾市检察院系统民行检察部门的部分干警及人民群众70余人旁听了庭审,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庭审结束后,临汾市检察院系统民行检察部门代表40余人在我院召开了公益诉讼观摩讲评会。

责任编辑:徐利、谷明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