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跃武、芦杰华:
本院受理的张俊平申请执行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二人公告送达本院(2018)晋1081执687号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侯马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