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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耿吕晋、门钰
  发布时间:2018-11-26 17:03:43 打印 字号: | |

耿吕晋、门钰

宋伟依据本院(2017)晋1081民1368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1019日立案执行。因你二人未按生效的法律文书履行义务,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晋1081执105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发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7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侯马市人民法院

年十月十

责任编辑:徐利、谷明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