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文奎:
胡亚飞依据本院(2018)晋1081民初70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月22日立案执行。因你未按生效的法律文书履行义务,现向你公告送达(2019)晋1081执12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发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7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侯马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