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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侯马胡氏骨伤科医院、侯马市锋和祥物流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03-05 10:32:15 打印 字号: | |

侯马胡氏骨伤科医院、侯马市锋和祥物流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侯马市胜和祥物流有限公司与侯马胡氏骨伤科医院、侯马市锋和祥物流有限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二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9)晋1081执183号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3日内,自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侯马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三月五日

责任编辑:徐利、谷明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