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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孙国兴
  发布时间:2019-04-22 11:04:22 打印 字号: | |

孙国兴:

本院立案执行的程俊建与孙国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晋1081执380号执行通知书、(2019)晋1081执380号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侯马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责任编辑:徐利、谷明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