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告 > 执行公告
公告--山西亚欧有色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06-06 17:01:24 打印 字号: | |

山西亚欧有色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孙艺艺依据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京朝劳人仲字2017】第11365号裁决书,申请执行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5月20号立案执行。因你未按生效的法律文书履行义务,现向你公告送达(2019)晋1081执53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发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7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期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侯马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五月三十日

责任编辑:徐利、谷明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