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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法院首例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审理的口罩诈骗案当庭宣判
  发布时间:2020-02-29 09:42:31 打印 字号: | |

2020年2月28日,侯马市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疫情期间口罩诈骗案,本案是我省法院首例通过远程视频开庭审理的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该案由侯马市人民法院院长贺洁在审判法庭通过远程视频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实现“无接触式”开庭审理,侯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忠庆在检察院远程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谢某在公安局指定居所通过视频参加诉讼。

2020年2月9日,被告人谢某在“陌陌”平台上发布销售口罩信息。被害人史某看到后,通过微信和见面的方式与被告人谢某商谈购买口罩事宜,并通过微信和支付宝向谢某先后支付货款共计人民币49600元。被告人谢某收到货款后关机失联,并将被骗取钱款用于购买二手车、手机、网络游戏充值、偿还借款等个人支出。

 裁 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防控期间,在互联网上发布售卖口罩的虚假信息,通过微信聊天、见面行骗等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从重处罚。综合考虑被告人谢某认罪认罚、部分赃款已追缴并返还被害人等情节,依法判处被告人谢某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来源:山西省高院
责任编辑:谷明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