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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张卫星、李红燕
  发布时间:2020-05-20 09:52:32 打印 字号: | |


山西省侯马市人民法院

执行公告

(2020)1081执恢13号

本院立案执行的李忠林、李荣华与张卫星、李红燕民间借贷一案,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清偿债务201000元。限被执行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如到期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继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直至执行完毕之日止。

特此公告

侯马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三月九日


 

 
责任编辑:谷明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