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日,一名当事人手捧一面“秉公执法、以民为本”的锦旗来到我院,感谢我院郭洁法官不辞辛苦、远赴外地为其化解矛盾纠纷,案件标的虽小,但法官高效的调解方式和公正的为民之心赢得当事人好评。
送锦旗的当事人系我院审理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的原告王某甲。原告王某甲在侯马市新港服装城经营服装生意,被告王某乙自2015年开始从原告处进货。2018年2月,经原被告双方核算账目,被告尚欠原告7410元货款未给付。基于多年商业伙伴的信任关系和被告的实际困难,被告向原告出具借条一张。后原告多次向被告索要欠款,但被告就是迟迟不给。无奈之下,原告一纸诉状将被告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公判。
我院受理案件后,郭洁法官及时电话联系原被告进行调解。被告称在芮城县,且不时需要去医院看病,无法来到侯马。考虑到被告的实际情况和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郭洁法官及时调整办案思路,第二日便驱车前往芮城县被告处开展调解工作。最终经一个多小时的辨法析理和耐心做工作,双方当事人敞开心扉、互谅互让达成调解协议。
近年来,我院始终秉持以调解促和谐的理念,加强两个“一站式”建设,积极探索诉前调解工作方法,在充分了解当事人诉求目的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将“法理”和“情理”充分融入到调解工作当中,努力为侯马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司法保障。